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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售賣自家二十六棵香樟被判緩刑”,,看到這則新聞時,,我的反應跟大多數(shù)網(wǎng)友相似,根據(jù)物權的概念,,一個人當然可以處置屬于自己的物品,,為什么會被判刑?更加打動我去深入了解的一點是,,當事人及其家庭在長達七年多的時間里堅持申訴,并且弟弟自學法律為其辯護,,我從他們身上看到了普通人對于自身清白的看重和對法律公平的追求,。
當事人馬萬林的四弟馬萬春居住在四川瀘州市區(qū),我原本的計劃是先在瀘州與馬萬春見面,,第二天再去其老家江門鎮(zhèn)采訪,,但我卻先見到了他們的父親馬祖喜。當天早上,,馬祖喜瞞著所有家人,,一個人坐車來瀘州見我,還在車里就如倒豆子一般講述往事,。他坐在后排,,手扶前排椅背,身體前傾,,我擔心他坐車不穩(wěn),,安慰他之后再詳聊,可他等不及,。
后來與馬萬林及其他家人聊,,不需要多問,他們都會直白地傾訴,。馬萬林說他一度想不開,,要自我了結,,但被家里人勸住了。我問他如果沒有家里人勸,,你的妻兒,、父母、兄弟,,熱愛的農(nóng)業(yè),,生活中所有美好的事情都不能讓自己想開嗎?他突然哭了起來,。他的妻子徐代容面對采訪起初不好意思,,但說開后情緒也控制不住。我感覺因為這件事,,馬家每個人的心里都憋著很多委屈,,有時候甚至難以向家人訴說。
要砍樹的是馬祖喜,,獲刑的是馬萬林,,連帶承受經(jīng)濟損失的是徐代容和他們的子女,在村里名譽受影響的是馬家三代人,,馬家人的團結使得他們不能放任這個心結盤亙在家庭里,,盡管他們認為,他們沒有人犯錯,,從2020年出臺的相關司法解釋可以看出,,砍伐自家人工種植的香樟樹無罪,但從事實層面看,,有罪判決始終存在,。
在村里采訪時,路上遇到的村民,,來超市,、米面加工坊買東西的顧客,聽到我們聊香樟樹案都會主動上前評論幾句,,夸贊馬家人的踏實善良,。盡管馬祖喜退休多年,村里很多人依然喊他“馬鄉(xiāng)長”,。馬祖喜不能接受案件以判刑的結果塵埃落定,,他向每個詢問案件的人說,案子還在“申訴中”,。
對案件更深層的執(zhí)著源于馬祖喜的人生經(jīng)歷,,他是新中國成立后從貧農(nóng)成長起來的基層干部,他的每一步都照見鄉(xiāng)間政治的縮影,,集體時期抓生產(chǎn),,改革開放后搞經(jīng)濟,,同時,他把自己的小家庭經(jīng)營得有聲有色,,“表現(xiàn)好”和“為人公道”是他所總結的為人準則,,他也的確從中受益頗多,而有罪判決與其準則完全相反,。
我們從敘永縣到江門鎮(zhèn)的路上,,講起江門周邊的風土人情和特色物產(chǎn),馬萬林詳盡而興致勃勃地介紹起來,,一掃平時的沉悶狀態(tài),,他曾是村里的養(yǎng)殖能手。我生出遺憾的情緒,,馬家踩著時代的浪花一路前進,,可現(xiàn)在,他們被困在暗礁漩渦里,。